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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长假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五一长假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兵团教育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兵团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落实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42729

、检查内容

1.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人配备情况;

2.危险化学品存贮、使用、登记等;

3.气瓶管理

4.实验室消防器材,实验室水、电、气等

5.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与使用记录;

6.实验环境、安全设施等。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成立自查工作小组,于429日,对照《新疆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内容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建立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及时限,能当场整改的当场解决,无法当场整改的制定防范措施。

(二)4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督查自查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是五一长假前对实验室安全进行的一次全面排查确保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对稳健保持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整改闭环。对自查及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严格按整改要求推进,国有资产处管理处跟踪复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危险点辨识及管控,深入查摆问题隐患,研究制定应对策略,夯实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赵迪迪    联系电话:13280313208


附件:新疆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国有资产处管理处(实验室设备处、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64月27日